是的那些家伙就有这么坏,大宋的马政就毁在他们手里。奸商的性格就是这样的,如果是买到三匹玉狮子,那么他们就当着众人的面杀掉其中两匹,然后阉割了唯一的一匹,那就叫最强的限量版,就值钱了,就有面子了。
如果是好血统的母马落他们手里,照样“阉割”,维持血统的纯正,防止母马发情的时候被其他癞蛤蟆吃了天鹅肉,从而怀上血统不纯正的“杂1种”。
那些腐儒理学派,藏私的奸商心态,真个是对大宋的害处太大了。
将来他们一定会和猪肉平短兵相接的,现在安生是因为猪肉平的杂交策略是在猪身上,如果是其他身上,真会有人和高方平不对付的。这些腐儒理学派什么毛也不懂,但是他们干涉血统,简直和满清辫子的“禁止满汉通婚”一样的理所当然。一样的祸国殃民。
“大人?”段锦住低声提醒了一下yy之中的高方平。
高方平回神之后仔细考虑顷刻道,“曾头市的问题有些复杂。一般情况下,一般人是告不倒曾头市的。就算以前的时文彬不是昏官,但也尽量不想惹曾头市。说说看,你是否真有玉狮子马,值得老子去撸了曾头市的豪强?”
段锦住楞了楞道:“回大人,照夜玉狮子,传言中赵子龙的坐骑,那种名马小人倒是有幸见过,但不曾得到,那个太热门太惹眼了,想弄到可不容易。这次小人被抢的乃是不多见的一种马,体型较常规小些,爆发力略有不足,但是适应环境的能力、以及耐力堪称一流,小的懂马,一路自北地骑来脚力不衰减,后劲越来越足,乃是少见的。”
高方平楞了楞,起身背着手度步寻思,体型小,适应环境能力强,耐力后劲足……莫非是传说中的蒙古马?
在高方平的记忆中,蒙古马就是体型小,扛病适应环境的能力一流,能在最恶劣严寒的地区拥有适应性。其实如果从军马的角度来说,蒙古马便是经过了千年验证的最适合的种类。蒙古骑兵就是依靠这种特殊的马,征战天下的。
即便后世可选择的马很多很丰富了,但是建国之后最后一个保留的骑兵师,选用的也是蒙古马而不是其他。当然后世的蒙古马和现在的差异性肯定也很大,那也是经过了种群优化的了。
这个时代的蒙古马会有太多的缺点,但骨子里那适应环境的能力,以及敢冲的凶悍性格,这些特征是作为纯粹的一种血统保留在身上的。缺点就是体型小,爆发力不足。
其实人类的扩张侵略性是携带在骨子里的,有一种说法是在大航海时代前,欧洲蛮子之所以一直东扩有限,不是他们仁慈,也不是他们的骑兵很怂。短板就在马上,传言说他们那爆发力贼强的高头大马足以支撑凶悍的重骑,但却是耐力不足,适应环境能力不足,扛病能力不足,导致扩张远征的时候,一只骑兵出来,往往战马全数死亡,之后变为一只狼狈的步兵走着路回去。毫无面子。
听说段锦住带来的,很可能是这个时代毫不起眼,比较少见的蒙古马后,高方平来了兴趣,甚至比对照夜玉狮子还有兴趣。
摸着下巴考虑了一下,高方平道:“段锦住我问你,若我帮你出头,你可有办法在群马之中认出那匹马,又可有办法证明是你的?”
“请了。”段锦住抱拳道:“让小的干其他不行,但是找到马匹证明此点,妥妥的。”
“你要敢耍我,让我在曾头市被打脸,我就让你好看。”高方平威胁完后,一拍堂木冷冷道:“升帐!”
咚咚咚咚——
关胜在外面敲响了大鼓,喝道:“永乐军升帐!永乐军升帐!”
十鼓之内,包括王勤飞和县尉也都来了,整个大堂静的落针可闻。
“王勤飞。”
“在?”王勤飞起身抱拳。
“记录下来。”高方平淡淡的道:“北地马专家、江湖人称‘小伯乐周伯通’的段锦住,听闻本官永乐军的需求,特来贡献军马,却被曾头市豪强抢劫了去,于是来报案。本县这便带虎头营前去查问。”
段锦住一阵头晕,竟然被相公给改了外号。不过小伯乐之称呼似乎也蛮好的,总比什么金毛狗好听多了,只是段锦住也不知道周伯通是什么鬼,难道博学多才的意思?
王勤飞和县尉一听纷纷色变,县尉不敢说话,王勤飞出列摇手道:“使不得啊相公,事关曾头市不能如此草率行动。竟敢有刁民诬陷曾头市,此举……”
高方平打断道:“郓城治下谁是刁民谁是良民,由本官判断,王勤飞你搞忘了吗?”
王勤飞着急的道:“行行行,您说什么就什么。段锦住是刁民也好良民也罢,这根本不重要,是否有匹马被抢了也无所谓,总之大人您相信我,曾头市的事很不简单,不宜如此草率的行动。县尉和他们老曾有些来往,就算是要马,可以派县尉前往协商,这是最为妥当的方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