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六十六章 律法与正义(2 / 2)

扶苏听完女子的诉说,不由露出了诧异的表情,转头对李阳道:“太傅,与入室行凶之歹徒搏斗,我大秦律法,也是有罪?”

李阳:“…………”

大秦律法,虽然是李阳主导改革的,但是……具体的律法条文,他也是不可能全部一一经手修改制定。所以,大秦律法,李阳只是制定了框架,而律法的内容其实是廷尉署那班人在制定的,也就是现今的刑部。

也正因此,被扶苏一问,李阳也是无言以对了。

扶苏显然是同情这个女子,愤愤不平道:“此……何罪之有!何罪之有!”

其实,这种案件对李阳来说,可并不算是新鲜事。

这倒并不是说他在秦国见过很多,而是他在穿越的那个时代见闻过太多太多这样的事情了。

比如歹徒入室抢劫,屋主与其搏斗,结果反而惹上官司,这样的事情早就司空见怪了。

更奇葩的,哪怕电瓶车放在楼下,小偷去偷,被电身亡,你都得惹祸上身。

还有甚者,小偷爬窗行盗,不小心摔下去身亡,屋主也得赔钱,理由居然是……谁叫小偷是从你的窗户外摔死的。

简直荒唐可笑,滑天下之大稽!

而更可悲的是,这样的情况,居然是屡见不鲜,甚至沦为常事。

在穿越前,李阳每次在微脖上,抖音上见到这类事情,往往都是愤怒无比,忍不住像个愤青一样,写下愤怒的评论。

李阳至今还记得,当初自己像个愤青一样写下的那些评论。比如:“狗法官!”、“草泥马,还有正义可言吗?”、“这条律法明明存在问题,欺负好人,毫无正义!”、“明明违背正义,为什么不修改法律,你们都吃屎了吗?”、“正当防卫就因为你们这些糊涂法官沦为了笑柄!”、“所以,我们以后得礼貌的打开门,让小偷进屋偷,因为不开门的话,万一小偷爬窗可就惨了”…………太多太多写过的愤怒评主,李阳一时都记不住了。

总之,他每每看到这种让受害者、守法者反而受伤害的事情,总是会忍不住莫名感到愤怒。

只是,以往的他,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网民,就算愤怒,又能如何,最多就是在评论下面骂上一句,这还得看博主是不是允许评论。不允许评论的话,你就是愤怒,都没办法去骂,亦或者骂得太过份了,事后还得赶紧去删了,免得惹事。

以前,他根本改变不了存在问题的律法,也改变不了案件的判决,甚至新闻下面写评论,都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。

而如今的他,不同了。

自己如今可是大秦帝国的镇国君,国政院院长,大秦律法改革,就是由自己主导修改的。

所以,当他今日在这个世界,也听到了这样的荒唐案情,心里便下定了决心,决不会让大秦律法,让正义的一方受到伤害。

因为律法,它不仅仅是惩罚做恶者,更应该有保护守法者、保护正义的功能和作用。

如果不能保护守法者,不能保护良善,不能框扶正义,反而压制正义的风气,助长恶人坏人的无理要求,那这律法显然就是存在问题的,是需要适当修改的。要不然,这个社会,正义便会慢慢消失,最后变得人心冷漠,不讲对错,不讲善恶,只讲得失。

不扶老人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
因为人们都不在乎扶老人是不是对错了,人们只在乎得失,如果扶了老人,会使自己受到损害,那人们就不会去扶了,哪怕扶老人这种行为是对的,是善的,可是……那又如何?

这种悲哀的社会风气,李阳是绝不允许在大秦出现的。

李阳允许律法不代表正义,但是绝不允许律法压制正义。

所以,当下李阳便对扶苏道:“殿下,此事不如交给臣吧,臣定会公正处理。”

扶苏点点头:“也好,正好大秦律法改革是由太傅主导的,此事由太傅来处理,比孤更为合适。”

这时,李阳便对女子道:“我是国政院院长李阳,你的案件本君会替你重审。”